二手房交易后买卖双方最好完成户口交割
发布时间:2013/5/28 15:33:02 浏览量:-
随着3月新政末班车越走越远 新政后遗症却层出不穷
在二手交易中,卖家往往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卖出房后买家要马上迁入户口的情况,尤其是有卖家卖出学位房时,买家对户口的需求更加迫切。
3月新政末班车已过,新政后遗症渐渐浮出水面,一些人为避20%个税匆忙放盘,结果都没考虑到楼价以外的麻烦可能比早卖几天或者收多三两万元更来得让人心烦意乱,例如户口就是一个不得不提前想到的问题。对于卖家而言,往往面临着卖房后,买家要马上迁入户口的情况,所以,卖家最好先了解清楚自己所住房屋的户籍状况,避免买家入户时搞得“鸡毛鸭血”。
案例一
林小姐匆匆卖掉唯一住房 搞到自己似“孤魂野鬼”
林小姐因为要和老公到珠海生活,因此在4月初是赶新政末班车,放出自己在广州的唯一住房。由于急于放盘,价格实惠,放盘第一天就有买家下定。但因为林小姐的房子当时是按揭购买的,而买家也要按揭买楼,结果光是两边的贷款问题已经搞了一大轮。好不容易喘了一口气,林小姐又面临买家要求其迁出户口的要求。这时,林小姐才看清合同,确实对原房主迁出户口有时间限制。
林小姐告诉记者,她当时是从集体户口中迁出,落户在番禺的这套二手房中,由于她在广州无亲戚,而她和老公又尚未在珠海购房,如果这时被迫迁出,她的户口简直等于“孤魂野鬼”。林小姐后来也咨询了广州南方人才市场,人才市场称,按林小姐的情况,只能再挂靠在一个公司的集体户口中,但要收取5000元落户费。“本来房子已经卖便宜了,还要自己花钱落户,实在太不划算了。”林小姐最终决定采取“拖”字诀,“反正买家也还有一笔尾款没到,我就先不急着迁户口。若他们实在是要求迁,我再跟他们说,等我在珠海买房后再迁。”林小姐表示,确实后悔当时没想到户口的问题,“应该就户口迁出时间跟买家另外约定,结果20%个税现在也没真正开始征收,我是卖房的还那么急,真是傻了。”
前车之鉴,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问题,友情提示:在二手房交易后,买卖双方最后完成户口交割。